招生簡章
西安音樂學院附中辦學層次為中等專業學校(中專),現設有六年制中專(附初:小學畢業考入)和三年制中專(附高:初中畢業考入)兩種學制。中專專業設置包括音樂、舞蹈兩大類,分別對應本科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中國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聲樂、舞蹈表演等專業和專業方向。招生計劃均為全日制統招中專生。
招生計劃
專業 年制 招生名額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三年制 60
中國樂器演奏 三年制或六年制 80
管弦樂器演奏 三年制或六年制 80
鍵盤樂器演奏 六年制 80
聲樂(限美聲、民族專業方向) 三年制 60
舞蹈表演 六年制 80
專業報考辦法及專業免試條件:
1、考生報名均須面報,不接受函報。
2、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含戶口本首頁和考生戶籍頁復印件各兩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并持學籍所在學校介紹信和學生操行鑒定(須加蓋學校公章)。
3、年齡要求:報考附高三年制的考生須具有初中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年齡限17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附初六年制的考生須具有小學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年齡14周歲以下(2003年9月1日后出生)。
4、舞蹈考生報考時須持以下證明:X光片(頸椎、腰椎、髖關節)、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證明。鑒于舞蹈訓練高強度的特性,考生須持有心臟、骨骼、神經系統無家族遺傳的自述證明;考生家長與學校簽訂可從事舞蹈訓練的相關協議。
5、專業免試條件:凡持有西安音樂學院業余音樂考級委員會頒發的考級證書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免于相關專業考試(考生報名時查驗證書原件并提交1份復印件):
持有各器樂專業六級證書且成績為“優秀”及以上的附初考生,報名時可申請免予專業初試;
持器樂、聲樂專業八級證書且成績為“優秀”及以上的附高考生,報名時可申請免予專業初試;
持有視唱練耳(樂理)六級證書且成績為“優秀”的所有考生,可申請免于專業復試中的視唱練耳考試。
6、考場配備鋼琴和雙排鍵電子琴、爵士鼓(架子鼓)、馬林巴(木琴),其余所有器樂專業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時均須自備樂器。
7、特殊報考政策規定:按照特殊報考政策報考的附初考生,其專業考試由招生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單獨考試。考試內容主要以音樂素質考查為主(含視唱練耳相關知識考查和專業基本條件考查)。考查合格者,統一參加文化課規定科目的考試。確定錄取者,學校與考生家長簽訂《試讀協議》。
8、專業考試:報名時間:3月23日、3月24日
考試時間:3月25日、3月26日
錄取及有關規定:
1、本校面向全國招生。除西安市城六區外,其它省、市、區縣考生被錄取后,戶籍可根據家長申請遷入本校學生集體戶。符合年齡要求的港澳臺學生、外國留學生,可直接參加專業考試錄取,也可直接在學院外辦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后錄取。
2、錄取原則:按照招生指標統一劃定文化課最低控制線和視唱練耳最低控制線,及各專業類別最低控制分數線(作理班、鍵盤、管弦、民樂、聲樂、舞蹈、流行樂器演奏)。未被專業錄取的附高器樂類考生(文化課成績300分以上,視唱練耳成績合格),可申請作理班補錄。
3、附高三年制、附初六年制的考生在4月29日前后,可上網查詢或電話查詢個人的各科考試成績和錄取情況(考試成績和錄取名單在附中網站“成績信息查詢”系統中公布),并由學校在5月15日前后統一寄送《錄取通知書》。
4、新生第一學年實行試讀制。專業復查不合格者、不適合專業學習者、違反招生考試紀律者、健康條件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原地區。附高、附初新生入學報名后,將分別對初三第二學期、小學六年級第二學期的文化課考試科目內容進行復查測驗,成績計入學籍審核成績。
5、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對農村戶口、城鎮困難家庭的考生經申請審核后均可辦理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等。
學校地址:西安市長安中路108號,西安音樂學院內。從火車站乘14路、229路、239路、K616路、603路、游8(610路)等公交車到省體育場站或長安立交站下車即到,也可從西安北客站直接乘坐地鐵2號線到省體育場站即到。
專業學費
專業招生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初試:歌曲創作、樂理及和聲常識。
復試:動機發展、專業口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歌曲演唱、音樂素質考查)。
注:附高器樂表演專業兼報作曲專業的考生,原專業初試合格后參加作曲專業口試。
二、中國樂器演奏專業:
初試:演奏音階,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復試:演奏自選樂曲兩首(其中一首不得與初試重復)。
三、管弦樂器演奏專業:
初試:演奏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演奏音階(弦樂包括雙音階),自選練習曲,演奏自選樂曲一首(不得與初試重復)。
四、鋼琴演奏專業:
初試:練習曲一首(附初: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程度;附高: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復調作品一首(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以上程度)。
復試: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自選樂曲一首(中外均可,不得與初試重復)。附初鋼琴考生需演奏任意一個調性的音階、琶音、和弦(抽簽定)
五、聲樂專業:
初試:演唱中國聲樂作品或外國聲樂作品兩首,也可各選一首。
復試:演唱中國聲樂作品或外國聲樂作品兩首,也可各選一首(不得與初試重復)。
六、舞蹈專業:
初試:身體自然條件初步考查,含五官相貌、體型體態、肌肉、骨骼、關節、柔韌性、彈跳等。
復試:1、舞蹈表現力的考查,舞蹈表演(2分鐘以內,舞種、題材不限)。2、模仿測試包括:舞蹈動作及節奏模仿。考查考生的音樂節奏感及舞蹈接受能力。
備考要求:著裝:女生著體操服、白色褲襪、練功鞋,男生著緊身背心、氨綸短褲、練功鞋(復試劇目表演時不得穿演出服)。
伴奏音樂:考生自備音樂,須單曲單碟CD格式。
七、流行樂器演奏專業:
1、手風琴專業
初試:練習曲一首(附初:相當于車爾尼849以上程度;附高: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程度)、樂曲一首。
復試:演奏不同風格音樂作品兩首(不得與初試重復)。
2、電子管風琴(雙排鍵):
初試:練習曲一首(附初:相當于車爾尼849以上程度;附高: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三聲部)。
復試:演奏不同風格音樂作品兩首(不得與初試重復)。
3、流行鍵盤
初試: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程度)。
復調作品一首(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以上程度)。
復試:自選樂曲兩首1、奏鳴曲快板樂章;2、樂曲一首(風格不限復試曲目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備考要求:考試用琴,鋼琴、電鋼琴、電子琴均可
4、流行薩克斯
初試: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大小調音階演奏各一條(包括琶音、三度)。
復試:;練習曲一首;自選作品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相同)。
備考要求:考生需自備除樂器音箱外的一切器材、伴奏帶及播放設備(可使用手機或MP3播放器)。復試曲目不得與初試曲目相同。
5、電聲吉他
初試:大小調音階各一條;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可帶伴奏)。
復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風格不限,帶伴奏)。
備考要求:考生需自備除樂器音箱外的一切器材、伴奏帶及播放設備(可使用手機或MP3播放器)。
復試曲目不得與初試曲目相同。本專業可用木吉他(民謠或指彈)進行考試演奏。
6、爵士打擊樂
初試:小鼓練習曲一首(相當于米切爾.彼得練習曲程度),爵士鼓獨奏一首(自帶伴奏,要求純音樂伴奏,不得少于3分鐘),小鼓、爵士鼓試奏。
復試:爵士鼓獨奏一首(自帶伴奏,要求純音樂伴奏,不得少于3分鐘),爵士鼓無伴奏獨奏一首(不得少于2分鐘), 復試曲目不得與初試重復。
八、視唱練耳考試規定
凡參加復試的各專業考生,均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視唱練耳考試(舞蹈專業除外)。特殊報考政策考生單獨安排視唱練耳考試。申請免試考生經審查批準后免于考試。
考試內容要求如下:
1、旋律音程具體音聽唱、模唱;
2、旋律音程組模唱;
3、和聲音程、和弦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4、音程、和弦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5、節奏短句模仿:四至六小節內的基本節奏型,2/4拍、3/8拍;
6、旋律模唱:四至八小節內的單旋律;
7、視唱:范圍為無升降號至一個升降號內自然、和聲大小調形式及各民族調式。
文化課招生考試安排:
所有參加專業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附中組織的文化課招生考試。文化課考試報名手續辦理時間為2017年3月27日,考試時間為3月28日、3月29日。具體要求如下:
報考附初各專業的考生,文化課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均為閉卷筆試。語文考試時間100分鐘,數學考試時間90分鐘,英語考試時間90分鐘。考試內容截止六年級第一學期結束。
報考附高各專業的考生,文化課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史政合卷,均為閉卷筆試。語文考試時間100分鐘,史政合卷120分鐘,其它科目90分鐘。英語、數學設置單科最低分數線。考試內容截止初三第一學期結束。
收費標準:學費:10000元/年;住宿費:1200元/年。書本資料、校服等費用為代辦費用另計。